Blog 236/365:【學新知】留人先留心,留意下屬的“心理契約”

🤔為什麼要寫這篇小記?

今天在得到App上看到一門新課 - 《怎样成为带团队的高手2.0》by 湯君健,覺得課程內容編排得還不錯就買了。一開始我的第一直覺告訴自己:「你又還沒開始當主管帶人,上這種課不是浪費錢嗎?」,但我心裡換了另外一種想法:「如果從下屬的角度,去理解上司/公司應該給自己什麼,這樣對自己的職涯規劃會不會更有方向?如果自己將來當了主管了,是不是可以有點先備知識呢?」

🤔下屬到底想要什麼?

管理學教授丹尼斯・盧梭,在20世紀提出了「心理契約」的概念,指的是雇主和員工之間未成文的相互預期和協議。而一個人的工作是不是投入,就是由這個「心理契約」所決定的。

作者曾待過的寶僑公司(P&G)流傳過這麼一句話:「員工因為公司而加入,因為上司而離開。」這句話不能說100%正確,但是真的蠻中肯的,由此可見心理契約的重要性。要建立有效的"心理契约",需要讓三類訊息傳導順暢:

  • 第一,了解下属想要什麼;
  • 第二,讓下属看見公司能给他帶來什麼;
  • 第三,讓下属清楚你對他的期望是什麼。

這三點之中,我覺得最重要的是第三點。下屬可能自己也要花時間摸索自己需要什麼、公司能給他什麼機會,但他不能不知道自己在這間公司的目標是什麼、公司對這個職位的期望是什麼。

對於下屬來說,單純的"分配任務"是最不好的做法,這樣就只是把下屬當工具人,但又有誰喜歡當一個單純的工具人?更可怕的是,這樣的管理風格不需要太久,就會給下屬一種感覺:「老闆怎麼說,我就怎麼做,反正出事是你擔。」

作者提到兩句很重要的話:「你给下属安排崗位,你就要讓他知道這個崗位的價值 ; 你给下属設置目標,你就要讓他理解每個目標的意義。」這句話也不是高深的道理,因為只要自己體會過一次,就知道這樣的痛苦了XD...

一個簡單的改善方式是:告訴下屬這件任務的目標,我們為什麼要做、為什麼要你做、可能會遭遇什麼困難,是必須依賴你的能力來解決的。這樣的溝通方式,就是在和對方建立一層信任的關係,這時候對方就會主動思考,甚至提出更好的解決方案。

🤔平行溝通也可以適用此概念

剛才提到的雖然是上對下的關係,但我認為在平行溝通上也是非常有效的。在工作中我們有非常多機會和不同部門的人協作,在我自己的工作經驗中,我發現:

  • 與其單純的說明我們要做哪些事情,不如先告訴對方我們為什麼要做這些事情
  • 這些事情中有哪些我不確定的地方,你有沒有其他的看法?

雖然合作同事負責的職能不同,但不代表他/她無法提出更好的意見 ; 當情境反過來,我們成為需求接收者時,同樣也適用這樣的概念,也許我們無心的一句話,可以激發對方的靈機一動,讓這件事情做得更快又更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