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log 225/365:【學新知】《圖解商業模式2.0》,有趣的商業模式範例分享

🤔為什麼要寫這篇小記?

上週我介紹了《圖解商業模式2.0:剖析100個反向思考的成功企業架構》這本書,同時分享這本書使用以下圖片的架構,來分析100家日本、美國、歐洲...等俱有新興商業模式的企業。



清明連假開始,今天一口氣看了書中的50個案例,其中有三個案例我覺得特別有趣 (事實上書中每個案例都讓我腦洞大開),其中兩個案例跟旅遊業有關、一個跟公司內部的激勵制度有關,一起來看看吧!


🤔案例一:Unipos,同事之間互贈工作成果獎勵

起點:工作成果獎勵

定論:對於優秀的工作成果,多為個人單向獲得獎勵

反論:對於工作成果,由同事之間互相贈與獎勵

Unipos的特色是由員工之間,而非主管對部下評量眼睛難以見到的各種工作成果。例如,「處理辦公室的垃圾」這種行為很容易被大家忽略,也幾乎不會被列入工作成果的評量項目,我們可以看到公司內總是有人在默默行善,但卻沒有被相同程度的道謝或是給予激勵。

在Unipos的制度下,每位員工在一週內都可以獲得一定的系統點數,當發現有的同事做出了小貢獻時,就可以贈送可換成工作紅利的點數給對方。企業可自行決定一點點數代表多少的實際金額,Unipos建議設定在 1~5日圓區間之內,且每次贈與的點數不能超過120點,因此上限最多就是600日圓 (約等於新台幣150元左右),這是兩杯飲料或一頓午餐左右的金額。

你可能會想說,這樣員工不就會因為點數獎勵,不斷地搶小事做嗎?不會的,Unipos設計一週的點數若沒有使用完,下一週全部歸零,員工也會想著「反正下週點數也無法使用了,不如趕快用完」。

傳統的獎勵制度容易以業績或利益為優先考量,結果企業就忽略這些小而貼心的行為,在企業社會性逐漸被重視的今天,這種「Peer Bonus (同儕推薦獎金制度)」應該會愈來愈受歡迎吧!

過去我在Uniqlo打工時,企業也鼓勵在接受同事幫助時,可以拿取休息室的小卡片寫給同事放在卡片套中 (匿名),寫著每個員工姓名的卡片套就掛在休息室上,每個人可以從卡片套中拿到某個人寫了你的感謝小卡片,這樣害羞的人也可以放心地將自己心中的感謝傳達給對方。

商業模式參考圖2。



🤔案例二:Cansell

起點:不得不取消的預約住宿

定論:支付取消費用

反論:把住宿權利賣給他人

人算不如天算,有時候已經預約好的住宿,可能因爲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必須取消,此時通常會被旅宿/飯店業者收取一筆取消費用(通常是扣除預付款的百分比),且離住宿時間愈接近,這筆取消費用就愈高。

Cansell看到了這個需求場景,讓使用者可以在其平台上轉售自己預約的住宿房間,也就是買賣預約住宿的「權利」。除了賣之外,使用者也可能買到便宜的預約住宿權利,甚至有高達折扣70%的旅宿物件!

當「購買住宿權利的人」登記入住後,Cansell會再將款項匯給「販賣住宿權力的人」。為了防止套利的情形發生,「販賣住宿權力的人」設定的價格必須低於預約價格,對於販賣方來說,雖然用比預約價便宜的價格出售,但回收的金額還是多過因取消而被收取的費用。

商業模式參考圖3。


🤔例三:Rakuten Vacation Stay

起點:民宿媒合網站

定論:一年之中只能出租半年的旅宿物件

反論:整年都能出租的物件

看到這個案例時我真的太驚訝了,因為這個專案就是我在前公司主要負責的專案之一,能在書上看到介紹,對於這位合作夥伴的認識有加深了一層。

Vacation Stay」是連結屋主和民宿使用者的媒合網站。提到這種媒合網站,在旅遊產業的專有名詞叫做OTA (Online Travel Agency),最知名的當數Airbnb,前公司 - AsiaYo也是其一。

根據書中內容,日本國內的空屋問題非常嚴重,2013年創新高的有820萬間空屋,為了有效利用,許多的屋主分別投入民宿產業來賺取額外收益。然而,2018年6月日本開始實施《住宅宿泊業事業法》(民泊新法),規定民宿業者的營業日最高以180天為限,剩餘的185天無法以民宿的型式出租。

「Vacation Stay」當時看到了此問題,在其網站上除了提供民宿種類的物件外,也同時提供約租型公寓的物件,也就是讓原本無法出租為民宿的185天,又被有效的利用了。

在媒合網站上,「Vacation Stay」使用樂天LIFULL株式會社的網路開拓新的住宿物件。樂天LIFULL株式會社是「Vacation Stay」的股東,同時也是經營不動產、住宅資訊網站的公司,在日本擁有800萬的物件,物件資訊量是業界第一。

在增加使用者方面,「Vacation Stay」和許多的海外預約住宿網站合作,前公司-AsiaYo就是其中之一,其他還包括「Booking.com」、「HomeAway」、「途家」、「Yanoljia」等五家公司。(看到這幾家公司,相信前同事們應該會翻白眼,這又是另外一段故事了😂)

商業模式參考圖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