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log 111/365:【學新知】攀登人生的「第二座山」

🤔為什麼要寫這篇小記?
最近在《得到》- 萬維剛《菁英日課第三季》專欄中,聽到一個很有趣的的概念 - 「第二座山」。
「第二座山」是《紐約時報》的專欄作家 - David Brooks最新書籍《The Second Mountain: The Quest for a Moral Life》中提出的一個概念。

在現代這個社會,我們被教育成「如果要追求幸福,那就是要不斷的提升自我」,David Brooks稱此為第一座山,是一座關於「自我(ego)」的山。但當我們將力氣用盡,努力攀爬到山的最高點時,卻仍然會感到一絲惆悵,明明眼前已經有一片美好風景,但我們心中仍然覺得缺少了什麼。
在第一座山背後,還有另外一座山是關於「他人」的,是關於「失去自我的」,是我為了別人、為了某個使命也必須去爬的山,David Brooks稱呼此為「第二座山」。
專注於攀爬第一座山的人,未必能理解為什麼需要爬第二座山,但是他們終將明白。並不是第一座山不應該爬,而是David Brooks發現,有非常多爬完第一座山的人,現在都在爬第二座山。

🤔第二座山的一些例子
其實每個人都有第二座山要爬,例如我們在辦公室工作,這時候幼稚園的園長打電話過來,說:「你孩子生病了!現在非常不舒服」,那我們肯定會放下手邊的工作,急忙的去接孩子,這件事情並不會"提升自我",但是我們知道必須這麼做。相信當上父母的人,肯定對這件事情更有感覺。
第一座山講個人自由,第二座山講責任、承諾和親密關係 ; 第一座山講獨立,第二座山講互相依賴 ; 第一座山講自我成長,第二座山講忘記自我 ; 第一座山講獲得,第二座山講奉獻。
而在攀登第二座山的過程中,我們可以獲得喜悅,而且這種喜悅是長久而深刻的。例如路上的一些義工,他們從事的一些體力活在我們眼裡感覺相當辛苦,但如果你問他們這樣辛不辛苦、煩不煩悶,他們會回答你:「我很快樂」。
這時有些人可能會問:「那第二座山到底該怎麼爬呢?」

🤔開始攀登第二座山
David Brooks在書中提到的方式,是你得立下一個「誓約(commitment)」。誓約的意思是,你得主動提出要做哪些事情,你要做到什麼樣的地步,然後約束自己,拼了命也得去做。例如在《冰與火之歌》中,劇情中的時代背景是模擬中古世紀的分封制歐洲社會,人們要成為「騎士」也必須立下誓約,誓約內容大致如下:
"我發誓善待弱者
我發誓勇敢地對抗強暴
… (中略)
我發誓真誠地對待我的朋友
我發誓將對所愛致死不渝"
我們可以發現到,這個誓約的最後,並沒有"如果違反上述約定",我的騎士資格就被取消"相關的敘述,也沒有"如果我失去騎士待遇,上述約定自動無效"。也就是說,誓約是無條件地、是不求回報地。
那為什麼我們要立下一個誓約來綁住自己呢?
其實我們可以回想,父母和子女之間、情侶之間,我們和朋友之間,人和事業之間,當我們愛一樣東西愛的特別深的時候,就會想把自己生命中的某一部份拿出來,無條件地奉獻給它。不管發生了什麼事情,我們都願意付出時間、金錢、精力,我們提出了一個承諾。
當我們建立並且遵守一個誓約的時候,就能在攀登第二座山的過程中,逐漸地改變自己。在書中,David Brooks說最重要的誓約有四個,分別是使命、婚姻、哲學信仰和社區。
其中對於「婚姻」的解讀讓我印象最為深刻,這也一解長期我心中不斷抱持著的一個疑問:「人到底為什麼要結婚?」
這個話題又是一個展開,讓我們明天再說。